台北市用路人注意,為鼓勵作為公正第三方的民眾,協助釐清交通事故責任,從明年一月一日起,只要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影像,可在事故鑑定階段,協助釐清肇事責任,交通事件裁決所就會發給一千元獎勵金,並鼓勵機車騎士也裝設行車記錄器。
交通局新訂定的「提供車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核發要點」,主因現行釐清事故影像,約七成是警方或一般路口監視器拍下,因此盼鼓勵只要是路上的行車,若碰上交通事故,都有能力並願意提供事故現場的行車記錄器影像給交通裁決所。
交通裁決所說明, 除肇事當事人的甲、乙方外,由第三人拍到事故現場畫面,在事故鑑定階段能幫忙釐清事故狀況,不論事故有沒有造成傷亡,明年起,都會發一千元獎金給提供影像的民眾,但僅限車輛裝設或行車時配戴的行車記錄器影像,由網路下載或他人提供的影像不會給予獎勵金。
此外,交通裁決所表示,依交通事故鑑定經驗,有行車記錄器影像的案件約占三成,且大多來自汽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,但大多數交通事故以機車事故占大宗,因此也呼籲機車騎士,為避免事故後欠缺相關證據,建議裝設行車記錄器。
而除交通裁決所,台北市警察局也正在修訂檢舉獎金核發要點,未來除了現行已提供獎金的檢舉肇事逃逸外,對於交通事故有造成傷亡,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協助釐清事故,同樣會發予獎勵金,但具體上路時程未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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