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助釐清事故 台北市今年起獎勵千元

台北市用路人注意,為鼓勵作為公正第三方的民眾,協助釐清交通事故責任,從明年一月一日起,只要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影像,可在事故鑑定階段,協助釐清肇事責任,交通事件裁決所就會發給一千元獎勵金,並鼓勵機車騎士也裝設行車記錄器。
交通局新訂定的「提供車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核發要點」,主因現行釐清事故影像,約七成是警方或一般路口監視器拍下,因此盼鼓勵只要是路上的行車,若碰上交通事故,都有能力並願意提供事故現場的行車記錄器影像給交通裁決所。
交通裁決所說明, 除肇事當事人的甲、乙方外,由第三人拍到事故現場畫面,在事故鑑定階段能幫忙釐清事故狀況,不論事故有沒有造成傷亡,明年起,都會發一千元獎金給提供影像的民眾,但僅限車輛裝設或行車時配戴的行車記錄器影像,由網路下載或他人提供的影像不會給予獎勵金。
此外,交通裁決所表示,依交通事故鑑定經驗,有行車記錄器影像的案件約占三成,且大多來自汽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,但大多數交通事故以機車事故占大宗,因此也呼籲機車騎士,為避免事故後欠缺相關證據,建議裝設行車記錄器。
而除交通裁決所,台北市警察局也正在修訂檢舉獎金核發要點,未來除了現行已提供獎金的檢舉肇事逃逸外,對於交通事故有造成傷亡,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協助釐清事故,同樣會發予獎勵金,但具體上路時程未定。

尊重他人與自己生命~開車千萬別當低頭族

近年來3C產品的發展迅速,使用科技產物(如手機、平板電腦或行車用影音系統等)已成為了影響駕駛專注力的重要環節。雖然此類產品可透過網路增加人與人間的通訊管道,增加通訊便利,但由於必須觀看此類科技產品螢幕,這對於駕駛人會發生轉移視線或低頭分心的危險情形,因此本次特別針對此情形納入行車規範。
根據目前的法規,汽、機車駕駛人如違反前述規定,汽車駕駛人處3,000元、機車駕駛人處1,000元罰鍰。事實上,違反行車規定的罰鍰並不是立法目的,而是在於促進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;因此現代的臺灣人也必須與時俱進,養成良好駕車習慣,畢竟『沒有任何一通電話、簡訊或動態更新是值得賠上人命的!』